转发青岛市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相关通知
时间:2013-04-18 10:19 来源:www.qdcrjy.com 作者:招生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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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人社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各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3〕52号)的部署,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高级将实行同步网上报名,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中级资格
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三)高级资格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山东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我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二、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
(一)考试形式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山东省考区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中级、高级资格考试仍然保持纸笔作答方式不变。
(二)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4—20日举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2、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27日举行,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3、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三、报名条件
(责任编辑:青岛汇英教育)
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人社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各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3〕52号)的部署,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高级将实行同步网上报名,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中级资格
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三)高级资格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山东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我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二、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
(一)考试形式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山东省考区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中级、高级资格考试仍然保持纸笔作答方式不变。
(二)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4—20日举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2、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27日举行,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3、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4日 至20日 (共7天、14个批次) |
9∶ 00—12∶ 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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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00—17∶ 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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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星期六) |
9∶ 00—12∶ 00 中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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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00—16∶ 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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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星期日) |
9:00—11:30 经济法 |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
(责任编辑:青岛汇英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