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6)
时间:2013-03-25 17:52 来源:http://www.qdcrjy.com 作者:青岛成人高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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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各市招生委员会要坚决贯彻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武警总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号)、《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作弊等行为的通知》(教学[2008]8号)等文件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和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
2012年成人高考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确保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各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与公安、武警、信息、保密、宣传、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要以加强系统内部治理和监管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成人高考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重点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监管,强化工作人员培训和考生教育,强化考试安全设施和条件保障,强化应急预案完善和模拟演练,强化考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强化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考试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确保考试安全,切实维护成人高考的公平和秩序。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制订有效的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六、加强管理,严防团伙舞弊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向社会广泛宣传考生诚信考试的意义和作用,广泛开展“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教育活动,加强协作,防止大规模舞弊行为的发生。
为严防团伙舞弊,考试阶段要重点落实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考试过程中实施重点考生管理,对报名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符的考生重点进行身份审查,严格把关;二是实施重点考场管理,将报名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符的考生分散安排考场,增加监考巡考人员,配置必要的设备,防止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有组织作弊行为的发生;三是实施重点学校管理,对曾经组织过考生大规模异地报考的高校及函授站点进行重点监督,发现苗头立即处理;四是会同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通过网络、手机短信、校园小广告等形式传播的各类有害信息。
七、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招生质量
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成人高等教育在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成人高等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中,加强管理,规范办学,克服片面强调经济效益的倾向。进一步强化生源质量意识,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新生录取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一律不得委托各院(系)、函授站(点)、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体制外招生、异地举办脱产班、组织考生异地报考等违规行为,严禁超出规定的项目及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对存在虚假宣传、组织考生异地报考、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函授站(点)坚决予以撤销,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于函授教育条件好、教学质量高、办学规范的成人高校,在录取政策上将给予倾斜。各市教育局要加大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和惩处以营利为目的虚假和欺骗性招生宣传、违规招生行为。
(责任编辑:青岛汇英教育)